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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以绩效考核促干事创业

发布时间:2017-07-30 来源:

    随着荆州市司法局荣获2016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荆州市司法局工作自主性进一步增强。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如何激励引导干部主动担当、尽快适应新使命,成为荆州市司法局一道亟须解决的现实课题。

     

    量化考评成常态  实现全覆盖

     

    荆州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绩效精准考评制度,进一步实现“以量化评价为主”的转变,让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褒奖,形成多级发力的推进态势。

    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廉政文化和道德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火如荼……荆州市司法局党委班子凝心聚力抓工作,带领干部安心干事业,呈现出“个个使力”的喜人局面。

    喜人局面从何而来?“市司法局干部在市绩效考核网上每月底提交上月工作绩效,下月工作计划,每两月依据考评细则对账,年底接受综合考评,干多干少一目了然,每个人都有压力。”局政治(警务)部副主任杜功平一语破的。

    2016年,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细化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指标,用一把尺子丈量班子成员和每名干部的真实表现。考评体系立起来。制订《荆州市司法局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重拟百分制考评细则:业务、政工、后勤3块分值为40、30、25,另外5分作为各级表彰奖励评分。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抓住哪些重点,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容易出现哪些问题等等,考评办法中规定得清清楚楚。

    局政治(警务)部干部曾俊,今年初刚从新疆某司法局交流到市司法局时,由于是新环境,工作上一度迷茫。在政治(警务)部领导的帮带下,他认真研究绩效考评办法,工作慢慢上了手,逐渐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

     

    自评互评相结合  推动制度落实

     

    制度制定了重在执行。市司法局建立精准考核档案,详细记录干部工作业绩、德行表现、评分情况,不论奖励还是扣分,每一笔都明明白白。

    我们采取“三步法”考评实施办法:自评时,每名干部对照考评指标,对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机关考评时,对照考评指标对各科室处进行考评备案;年底再进行全面考评;在“三评”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依据平时检查和掌握的情况,以考评各科室处负责人为重点逐个打分。

    目前,市司法局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抓得有声有色。“我们就是坚持以考评为牵引抓落实。”局办公室主任陈仁虎深有感触地说。

     

    考评结果量业绩  作为褒奖依据

     

    前不久,市司法局各项工作捷报频传:“六五”普法全国优秀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优秀单位,随着绩效考核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司法局干部心思精力明显向主业聚焦。

    为发挥绩效考核效应,市司法局从落实制度、干部能上能下等5个方面进行量化,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表彰奖励挂钩。“干与不干很不一样,干好干坏大不一样。”这句顺口溜,真实反映了推行绩效考评带来的变化:市司法局结合考评成绩先后提拔使用干部20多人,有3名干部被约谈,1名干部被调整岗位。(来源:荆州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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