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您的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通报表扬!肖启舟同志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3-05-22 来源:沙市区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沙市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肖启舟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肖启舟:掬捧一腔赤忱 不负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作为沙市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肖启舟充分发挥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依托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平台, 近两年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余起。其中包括全省首批、全市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荆州市首例涉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在全市、全区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案件。


    1684717959523696.jpg

    肖启舟(右二)向长江放生鱼苗


    争当“长江大保护排头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沙市区人民法院将长江大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着力推进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肖启舟正是冲锋在前的排头兵。

    在审理的一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诉王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赔偿一案中,肖启舟探索引入环境修复理念,坚持联合保护、创新修复措施,考虑到被告王某、丁某家庭困难、赔偿能力有限,运用“现金赔偿+劳务代偿”的创新方式,经调解、公告,以王某、丁某二人参加长江大堤巡堤、湖垸巡湖、福利院敬老服务、公益劳动等折抵生态损害费用,同时由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王某某/丁某某所在村(居)委会监督执行,以跨部门联动发力的环境治理“组合拳”,打造了惩罚与预防并重的共同治理环境,实现了案件审理 “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的“探路人”

    肖启舟带领环境资源团队深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建设,争创环资审判特色品牌。

    作为庭领导,带头承办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调研,夯实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基础。

    深入研究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保障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参与撰写《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若干意见》,并发出全省第一起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为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新路,受到省高院高度重视,反映良好。

    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的“践行者”

    推动环境资源普法外溢,凝聚跨部门合力。

    肖启舟积极倡导并参与沙市区人民法院与区政府、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开展环境资源联合宣传活动,如举办环境资源展、行政公益诉讼进机关等。

    同时牵头协调检察、渔政等部门设立“长江大保护司法增殖放流基地”,放生鱼苗6.75吨。不仅给案件罚没的生态修复基金使用提供有效路径,为劳务代偿提供平台,还让更多人亲身参与到生态修复中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肖启舟同志永葆一颗不言败的决心,不忘一名法律人的初心,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廉洁自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迈好每一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法院“环保卫士”的奋斗之歌。


最新新闻
建议最低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版权所有 © 2020 荆州长安网       鄂公网安备 42100302000020号       鄂ICP备140000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