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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召开2014年度“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

            2月12日,荆州市召开2013年治安保险工作总结表彰暨2014年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人保财险荆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武文军主持,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综治办副主任张洪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综治办、人保财险支公司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武文军同志对全市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进行了总结。2013年度,全市通过落实治安保险“三个全覆盖”,累计收取保费761.7万元,为14.3万户城乡居民提供了近90亿元的风险保障;全市共出险1977次,累计已支付赔款约326万元,另有未决赔款50万余元,在较大程度上减轻了受灾居民的经济压力,有力推动了荆州平安建设发展。

            武文军同志还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荆综办[2014]2号),其中沙市区综治办、人保财险沙市支公司等2家单位被评为“2013年度社会治安保险先进单位”; 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综治办、人保财险支公司等6家单位分别被评为“2013年度社会治安保险优胜单位”。 8家获奖单位先后作了经验交流,其它县市区综治办和人保财险支公司也都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的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任务,并分别签订了2014年社会治安保险目标任务责任书。

             由于人保财险荆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英强在武汉开会学习,武文军副总经理代表其作了工作讲话,安排部署了2014年社会治安保险工作。

             张洪斌同志最后对2014年度社会治安保险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各地要消除抵触情绪、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要真正认识到社会治安保险在平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二要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综合治理的工作优势,把握好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村网格化工作契机,将治安保险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治安保险产品的认知度,充分调动老百姓的参保积极性。三要注重方法。各地要把握政策,规范运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倡企业和村(社区)集体统一为居民购买治安保险。四要及时理赔。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在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缩短理赔周期,建立快赔通道,完善治安保险便捷理赔的新模式,做到“投保简便,理赔快捷”。五要建立机制。通过近三年的实践探索,治安保险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平安建设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将治安保险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使治安保险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从而真正落实好这一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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