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法治建设

荆州区检察院召开办理刑事案件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

           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安部刑侦局关于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指控犯罪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衔接与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诉讼监督工作,7月31日下午,荆州区检察院召开办理刑事案件业务座谈会。荆州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成,区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荆州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及侦监、公诉、监所、案管部门的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法制科、经侦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及城区派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荆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才军组织学习了《纪要》,并就建立公、检部门定期会商机制、重大敏感案件共同分析研究机制、办案交流沟通机制、案件质量评析通报机制提出了具体建议。副检察长段昌柏介绍了检察机关推行统一业务系统、案管部门的职能和受理审查工作。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行山就办理刑事案件物证、书证的及时收集,鉴定机构的资质及业务范围,庭审时证据的认定标准,量刑材料的准确性等方面,建议公检法三家加强在法律框架内沟通,增强配合意识,共同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区公安分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要求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克服重破案、轻办案的倾向,强化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加强证据的收集,正确适用强制措施,提升刑事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水平。随后公检法三家围绕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一些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达成了共识。

            作为本次会议的组织方,夏叶林检察长表示举办此次座谈会的目的是增强互信,扩大共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会前公检法部门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并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地会商解决,为下一步各项机制的推行联系搭建了一个好的沟通平台。作为检察机关更要主动适应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在办理案件认定事实、证据运用、法律适用上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明确指控犯罪所需的证据要求和证据标准,共同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达到在配合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体现配合的目的。副区长、区公安局长王成对公安机关如何适应主办检察官、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提高侦查破案和指控犯罪的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新新闻
建议最低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版权所有 © 2020 荆州长安网       鄂公网安备 42100302000020号       鄂ICP备140000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