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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法院“五个强化”推进纪检监察 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4-09-25 来源:

     

        松滋市法院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根据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五个强化”措施,着力推进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新发展,为实现“当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的目标提供廉政保障。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良知教育,认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防线。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教育。对新录用人员、初任法官、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抓好轮岗交流、晋职晋级等关键时段的提醒教育工作。

        二是强化全程监察,落实治庸问责。重申《松滋市人民法院治庸问责工作办法》(松法发〔2012〕2号)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法院干警业内业外活动包括司法礼仪、工作作风、行为举止、谈吐修养、办案态度等方面的全程监察,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全面落实。完善全程监察体系,依托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格局。针对执法办案的关键点,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事前事中监察办法,全力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事后监察的权威,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对确有错误或是瑕疵的案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进行处理。加强内外组织合作,形成互动,使法院干警有效置于组织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刚性。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省院《严格纪律作风十条规定》和市纪委《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暂行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在加强制度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已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强化管理的铁规铁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刚性运行。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继续贯彻从严治院方针不动摇,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权钱交易等案件;严肃查处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拖延办案以及法官与律师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案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其他审判纪律的行为。重视网络反腐,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理、反馈工作。

        五是强化一岗双责,推进廉政建设。明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一年至少二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院领导一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各分管部门有关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各部门一年至少一次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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