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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种罂粟被诉 院长主审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8-08-08 来源:市法院

        “赵某,你是否服从判决”?“我服从,以后再也不会种植了”。8月2日上午,公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担任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2018年2月,公安县斗湖堤镇的赵某在自家后院的一块空地上种了一些罂粟,两个多月后,派出所民警发现赵某种植的植物疑似罂粟,于是,将赵某和村治保主任通知到现场后进行铲除,共522株。经鉴定,铲除的植物为罂粟,系毒品鸦片原植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非法种植罂粟522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公安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调查认为,赵某具有矫正条件。遂判决赵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公安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回归法官本色,办案成为了常态,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石首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一起涉残障人士离婚纠纷

      近日,石首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一起涉残障人士离婚案件,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都长舒一口气。原来原告何某患有听力障碍,且情绪激动“以死相逼”要求离婚,经过法官悉心审理,这起家事纠纷案件终于了结。

      原告何某与被告人彭某经人介绍,于2014年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居至今,原告何某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两次在法院起诉被告要求离婚,彭某及其母亲坚决不同意,法官出于给原、被告沟通的时间和机会,均驳回何某诉讼请求,2018年3月,何某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

      为确保何某准确理解处分自身权利义务,法官在开庭审理时,特别请原告父亲在法庭上为其翻译。经认真分析案情,法官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二是婚前赠与财产是否返还。该案中,原、被告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原告两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被告彭某也未采取有效方式挽救婚姻,且双方分居已满两年,遂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被告彭某在答辩中要求原告返还彩礼和金银首饰的要求,经法院审理,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部分彩礼已用于婚宴、小孩必要生活支出及日常生活,被告要求返还彩礼及金银首饰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原告同意返还金银首饰给被告,是原告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法院予以支持。

      以上判决宣判后,当事人及其家人均无异议,表示服判息诉。

      只因几包调味料 被判赔偿22万

      “当时太冲动了!现在非常后悔!”被告人吴某走出看守所对前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官说道。近日,石首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被告人吴某和丈夫原本在石首某菜场经营一家杂货铺,在与顾客王某交易过程中,因几包调料的价格未谈妥,双方发生口角争论,后升级到互殴,在互殴中被告人吴某将受害人王某踢伤。经鉴定,王某右膝关节外侧半月板撕裂,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吴某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做法律释明工作,先是前往看守所与被告人吴某沟通,告知其可能的量刑刑期及赔偿不到位的后果,吴某表示愿意赔偿并希望法院组织调解。但在与原告沟通过程中,王某及家属考虑康复治疗手术费用过高,要求最少赔偿25万元,调解工作一时难以继续推动。为打破调解僵局,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动员律师及家属多方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分析过错责任大小及其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吴某赔偿王某损失22万元,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吴某予以谅解。法官考虑案件的量刑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以调解方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是保障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保证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社会关系。近年来,石首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积极推动调解,对于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罪、积极履行损害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起到主要作用。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将民事部分的处理情况作为刑事部分从轻处理的情节予以考虑,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物质赔偿,对案结事了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上半年,石首法院刑庭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5件,多名受害人共计获得赔偿近三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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