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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进村入户促“法治恩施”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4-10-30 来源:

     “以前,群众‘信访不信法’;如今,有麻烦先找法律顾问渐成常态。”在山岭纵横的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凤镇,说起近年来的变化,镇司法所所长曹道恒连声感慨,“‘法律诊所’进村入户后,懂法、信法的多了,难事、烦事少了。”

      龙凤镇的“新常态”,正是恩施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后社情变化的缩影。

      地处鄂西边陲的恩施州,是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涉法涉诉问题曾一度位居湖北省前列。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之后,恩施州创新开展了“法律诊所”进村入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等探索,着力建立州、县、乡三级法律顾问服务网络。

      “恩施市被确定为全州先行试点地区。”恩施市政法委书记黄波介绍,具体实践中,恩施市探索建立了“四个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即各级政府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社区有一名法律顾问,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

      龙凤镇法律顾问团团长袁作禧律师告诉记者,村级的法律顾问会在“法律诊所”定期“坐诊”,免费接受群众咨询,以及组织开展面向法律宣讲员、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活动。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4月,恩施州委、州政府召开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会议。”恩施州政法委副书记胡平江说,秉承“政府示范、全域覆盖、政府出钱、惠及全民”的理念,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广。

      “以往办事处常常挤满反映问题的群众,干部哪还有精力抓发展。”恩施市沐抚办事处党委书记田贵周说,“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群众足不出村就能获得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多群众开始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沐抚办事处也从信访‘重灾区’变成了‘无越级上访乡镇’。”

      鹤峰县年逾八旬的鹤峰县“资深上访户”刘建明,因不服60多年前的一次法院判决而持续上访。尽管具体案情已经难以复查,但为了化解这一信访积案,恩施州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律师顾问团律师进行了接访,并出具了《刘建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意见书》。在《意见书》的指导下,经多方努力,这一积案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一些矛盾多发单位更是因为这一制度受益。利川市卫计局局长刘德胜介绍,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容易引发群众聚集。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之后,医患双方的责任更多通过法律判定,有效减少“医闹”问题。

      恩施州政法委书记沙玉山说,通过“法律便民、法务进网、决策问法”,不仅百姓能够更方便地获得法律服务,各级政府部门也通过咨询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得益于此,恩施州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积案,并在减少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恩施州司法局律公科统计,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顾问接受咨询逾2.58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1件、法律援助事项6557件,化解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恩施州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同比下降32.4%和52%。

      目前,恩施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设“法律诊所”的村(居)、乡镇、县(市)直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已达236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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