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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委中心组 集中学习《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时间:2014-09-15 来源:

     

        8月28日,松滋市委中心组开展第七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付正中作辅导报告。他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立法过程及工作亮点 、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与突破、条例实施后环保部门如何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此次学习,旨在进一步提升环保意识,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重跨越目标。

        松滋市委书记蒋鸿指出,水环境和安全,不仅是短期内“生存、小康、富裕”的需要,更是全方位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需要。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条例》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同步走。要结合松滋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明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控制名录、污染水环境案件移送制度,广泛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实现水资源公平、有效以及可持续的管理、保护与利用。

        全体四大家领导、法检“两长”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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