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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委委员谈扫黑除恶之八: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市教体局

    市综治委委员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晓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教体系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营造了教体系统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全市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了多次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根据工作实际,下发了《荆州市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9月26日,召开全市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视频会议,对全市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落实市教育体育局扫黑除恶10项举措。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工作形势,协调重点环节,督办工作进展。实行局领导联系基层服务中心制度,一名局领导联系1-2个县市区和3-4个直属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督导基层单位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实落地。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治理。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校园、坚决杜绝黑恶势力扰师生”的扫黑除恶工作目标,对校内外一切黑恶势力“零容忍”,做到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学校一方净土。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校园,重点防范和打击校内6种黑恶势力行为:一是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对学校进行非法渗透的黑恶势力,组织开展非法帮派、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影响或干扰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行政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聚众闹事、围堵校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各类校园欺凌行为;五是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策划、组织、煽动在职人员或原民办代教群体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黑恶势力扰师生,重点防范和打击校园周边4种黑恶势力行为:七是盘踞在校园周边,进行黄赌毒以及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八是违法操控校车运营,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九是以侵占学校公共财产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食堂超市运营等方式,向学校谋求非法利益的恶势力;十是学校周边乱搭乱建、非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在校园周边非法经营黑网吧、游戏场所、歌舞厅的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专门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月报及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青少年的宣传教育,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和每周1至2节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班会、团(队)会、升旗仪式、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校园宣传栏、LED显示屏、条幅、微信等多种方式,对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工开展防范黑恶势力的主题宣教育活动,仅市直学校就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41条,宣传专栏17块,宣传率达100%。集中开展了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和扫黑除恶网上知识测试,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单位)参与率达100%。严格实行扫黑除恶线索月报制及综治稳定工作月报制,每月底集中汇总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场馆)情况、线索和社会治安综治数据,暂无线索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对上报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并即时报扫黑办。

    四、夯实“三防”基础,实施综合治理。一是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荆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创新提出人防建设“五落实”、物防建设“八到位”、技防建设“全覆盖”、工作重点“六突出”的学校安全管理“荆州标准”,推进校园安全标准落地落实。二是联合市综治办等11个部门制发《荆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了处置流程,压实了部门职责,有效防范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三是开学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开学安全工作,强化校园安保力量,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积极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各地各校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开展“护校安园”联合行动,认真落实民警进校园和“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工作,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隐患,起到了非常明显的震慑效果,为学生入学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防范擂肥等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基建工程按统一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校车运营实行政府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公司化运作或学校自购校车经营,由政府给予适当奖补资金来保障校车保本微利安全运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按省教育厅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外包,学生进餐费列入服务性收费项目,食堂大宗物资由政府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超市由各地在省学校后勤办公室备案企业中自行选定连锁经营企业;校服由学校和家长在阳光智园校服平台自主采购等,通过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黑恶势力插手我市校园内部管理。结合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加大对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教育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对校车、食堂超市、校服等领域开展了涉黑涉恶性线索大排查。五是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市教育体育局积极开展2018年防范和处理“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督促各高校履行主体责任,每所高校主动开展不少于两场的宣传活动,加大“非法校园贷”等金融风险排查,及时开展“非法校园贷”等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清理,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的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六是制发《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和《荆州市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强化“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每季全面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机制。定期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问题实行登记制和整改销号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对整改销号进行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4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30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03份,所有督办整改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五、强化学校周边整治,净化周边环境。5月23日,组织召开中心城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会议,集中整治34个治安环境隐患。7月至8月,结合暑期时间结点,强力推进长江大学校园周边新风一路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别于7月24日、8月3日,两次召开集中整治工作现场会议,全面部署和督办集中整治行动。制发了《长江大学周边新风一路集中整治任务清单》,压实部门责任。8月1日,组织公安、城管、交管、消防、食药监、工商、安监等部门,共130余人集中对长江大学东校区新风一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拆除东边占道经营摊点17处,共1100平方米。8月7日,组织各部门依法拆除新风一路西边汉科学宛附违章建筑面积400平方米。9月10布置开展2018年荆州市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整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9月27日,下发《长江大学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对长江大学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六、强化责任落实,注重督导考核。我们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求各地各学校(单位)全面梳理、严格整改各类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二是9月初,结合开学工作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全市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对各地各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情况、线索摸排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查。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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