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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摩”的实践与启示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

     

    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摩”的

    实 践 与 启 示

     

    荆州市综治办  荆州市大桥局

    2014年9月4日

     

            从2014年1月1日起,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全面禁止两轮、三轮摩托车通行。“禁摩”从维稳风险评估、政策出台施行,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生、关注民安的责任担当和实事求是的作风。荆州市大桥局和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积极作为,也展现了荆州市广大干部职工“心系安全,情系民意,克难进取”的精神状态。

            一、面对现实,“禁摩”工作势在必行

           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是国家“八五”重点国防公路桥梁建设计划项目之一,1998年破土动工,2002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该桥的通车不仅宣告207国道全线贯通,同时也带动了襄荆、荆常高速公路的建设,成为长江两岸居民便捷通行的重要通道。大桥通车后,最先是以城市桥梁形态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允许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多种慢速车辆与其他车辆混合通行。

    随着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襄荆高速、顺达接线、荆东高速先后贯通,2006年荆州大桥并入国家高速公路网,成为G55二广高速公路的重要节点。大桥日车流量也从刚通车时的6000台次进行倍增,至2013年底,日车流量已攀升至1.7万台次,高峰可达3万台次左右,其中摩托车约为1500辆次/日。期间,因摩托车通行机动灵活,且经常性不遵守交通规则,更伴有随意掉头逆行等恶性交通违法现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3月26日至2013年底,摩托车通行荆州大桥涉及各类交通事故120多起,造成61人次伤亡(27人亡、34人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特别是2013年“3.12”特大交通事故也因摩托车逆行所至。涉摩交通事故持续高发多发,引致道路交通通行安全指标持续走低,通行秩序和通行环境持续恶化。因此,净化荆州大桥的通行秩序,禁止摩托车通行,给过往司乘营造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通行环境迫在眉睫。摩托车通行问题如何科学有效解决,也成为考量政府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有效作为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正视风险,坚持科学评估应对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荆州大桥局会同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班,开展“禁摩”风险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2013年9月23日,专班拟报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止摩托车通行及关闭桥南匝道口的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从荆州大桥交通现状、混合交通的突出表现、禁止摩托车通行及关闭桥南匝道的风险评估、禁止摩托车运行及关闭桥南匝道的应对策略等四个方面,全面阐述了“禁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政府出台“禁摩”决策提供了依据。

            (一)正确评估“禁摩”预期风险。荆州大桥南接公安县埠河镇,毗邻荆州区弥市镇,这里社情复杂、民风彪悍,禁摩和关闭匝道存在较大阻力。按照现行桥南出、入口匝道至荆州南站2公里距离的站点布局和摩托车平均日通行大桥的流量数据考量,一旦全面实施摩托车禁行及关闭桥南匝道,必然会造成埠河镇居民出行不便,很可能诱发上访、堵桥、堵机关、堵政府等群体性事件。

            2013年9月16日、17日,荆州大桥局“禁摩”调研组连续两天与埠河镇、弥市镇70多名代表就“禁摩”问题进行专题座谈,充分听取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收回《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拟禁摩及关闭桥南收费匝道口的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65份,特别是两镇党委针对“禁摩”拟施方案作出的“坚持管疏结合,正视设计与流量、存在与封闭、城市桥梁与高速桥梁、习惯与法规、发展之需与现状等5大矛盾,强调交通建设发展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财产为代价;习惯是可以改变的;摩托车车主绝大部分无牌无证经营,他们不仅要对大桥通行安全负责,更要对自身安全负责”的主体结论,对“禁摩”政策的最终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民情保障。两镇调研结束后,荆州大桥局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了座谈专题报告,对“禁摩”政策实施的可行性作了进一步分析,为全面正式出台“禁摩”方案提供了有效参数。

            (二)科学筹划风险应对策略。实行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循序渐进式地开展“禁摩”是化解维稳风险、把各种隐患和压力降到最低限度,保障“禁摩”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为此,专班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由荆州大桥局、埠河镇政府、弥市镇政府、省高管三支队公安大队、市公交总公司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联合宣传,让两镇广大居民充分了解政策措施,做好心理调适。二是有针对性地解决两岸群众出行需求。市公交总公司通过增加公交车班次和延长公交开班时间,并在埠河建立摩托车停靠换乘点的方式解决群众换乘交通工具过江问题;市轮渡公司实行高峰期专船渡运,以保障江南居民前往市区务工、就业等便利。同时,保留桥南出入口通道,方便埠河境内车辆上桥,赢得辖区居民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严厉查处摩托车违规强行上桥行为。由市公安局、省高管三支队公安大队、大桥局路政大队等执法机构进行桥面交通动态管控,提升安全通行系数。

            三、多方联动,营造良性管控格局

           (一)明确权责,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针对“禁摩”中的管辖权限问题,市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禁摩”问题,并向省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获省政府批准。随之荆州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也先后签批了关于“禁止摩托车通行(含三轮摩托车)”的意见。至此,省、市政府在“禁摩”问题上形成了统一思想。同时,市政府责成公安县、荆州区和大桥局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重点在埠河、弥市两镇集中展开宣传引导和民意调研。通过各级积极努力,最终形成了省市县镇四级政府 “一盘棋”的工作思路。

    围绕“禁摩”工作责任主体和实施部门问题,大桥局主动与省高管、市交管、治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协商沟通,争取到了最大力度的支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大桥局积极配合省高管三支队公安大队开展集中整治,商请辖区交警严把出入站口,提请市公安局恢复了大桥治安大队建制。

           (二)舆论先行,强化前期工作引导。摩托车不规范通行持续深度的影响着荆州大桥安全运行,在“禁摩”政策未出台之前,各方管理又各自为阵的不利现状下,大桥局不等不靠,积极挖掘自身潜力,从完善自我管理的角度出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下一线、蹲站口、守匝道、巡路面”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先期宣传工作,大造舆论。

            2013年12月9日市政府对荆州大桥“禁摩”经过科学、理性的分析和决断后,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印发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大桥局积极联系市委宣传部协调全市六大新闻媒体,在“禁摩”实施前两周广泛开展了“禁摩”宣传攻势。为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禁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大桥局还成立“禁摩”宣传专班,统一宣传口径,把握舆论导向,安排专人深入到附近社区和埠河、弥市两镇各个村组张“禁摩”通告,向村民和摩托车车主发放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致广大摩托车车主的公开信》,将“禁摩”消息广而告之。期间,共张贴“禁摩”通告1000份,发放《公开信》20000份,接受新闻媒体采访10余次,为媒体提供“禁摩”政策解读4次。

            (三)完善配套,解决民众出行之忧。“禁摩”通告和实施方案下发后,大桥局积极会同市公交公司、轮渡公司就完善群众平安出行的安全配套设施建设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并主动协同埠河镇政府、市公交公司完善了31路、32路公交车站点设置、线路延伸、摩托车停放场地修建等配套设施;协同市港航局、轮渡公司进行渡运码头安全改造、两岸码头摩托车停靠点修建等工作。还投入100余万元建立了全桥监控系统,增设了摩托车禁行标志标牌,封堵拆除了摩托车通行专道,为“禁摩”顺利启动,方便群众特别是摩托车车主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条件。

            (四)全面整治,集中开展专项行动。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市政府主导,有市公安、交通、宣传、信访、维稳、海事、监察等部门以及公安县、荆州区和埠河镇、弥市镇政府共同参与的“禁摩”集中行动全面启动。集中行动由公安部门负责分别在桥南、桥北、荆州南、荆州中四个收费站设立执勤点,增调警力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严厉查处违规上桥摩托车。大桥局路政大队24小时全天候协助工作。期间,先后劝阻摩托车上桥300余起,通报强行冲岗上桥摩托车50余起,通报桥面信息18期。“禁摩”行动初战告捷。

            四、任重道远,后续管理仍需改进

           “禁摩”政策从出台实施至今已有8个月了,各方评价如何,政策是否还有缺陷,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这些都需要认真分析和应对。

           (一)桥面通行安全指标全面提升。“禁摩”以来,由于上桥的摩托车基本杜绝,荆州大桥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大幅改善,路面通行环境得到净化,安全通行系数指标上升,安全运营质量大幅提升,交通事故率大幅下降。目前,“禁摩”总体态势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和上访、堵路、堵门等问题发生,广大摩托车车主相对理解和支持“禁摩”行动。

           (二)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禁摩”集中行动结束后,为巩固大桥“禁摩”成果,彻底杜绝摩托车通行大桥带来的安全隐患, 2月8日市政府的《关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禁止摩托车通行有关问题的备忘录》明确,由省高管三支队公安大队负责建立“禁摩”长效管理机制并实施管理。但目前省高管公安大队警力配置尚未到位,仍由大桥局出资,公安大队聘请协警24小时在大桥出入口值守。此种状况务必协调省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三)民众出行不便和小物流运输亟待政策疏导。由于居住江南新区埠河镇的居民大部分在市区务工就业,多半使用摩托车往来两地,特别是摩托车办证免费通行后,通过大桥往来两岸既不花钱又方便快捷已成为广大摩托车一族的共识。“禁摩”政策实施后,即便完善了交通替代配套设施,也难从根本上消除部分摩托车车主出行难观念。另外,埠河镇作为重要的葡萄产销基地,许多居民都是依靠三轮摩托车往来两岸从事葡萄运销和其他小型物流运输,“禁摩”后造成的物流不畅不便,特别是浓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轮渡停渡后的出行不便,仍较大程度的反映出群众的负面呼声。由鉴于此,在短期内无跨江桥梁作为便捷通道予以替代的现实状况下,建议由江南两镇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力求形成乡村级物流,由粗放型物流向集约型物流转轨,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出行矛盾,最大限度落实服务民生这一执政根本宗旨,最大限度降解维稳风险和压力,营造和谐平安的经济建设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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