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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首个涉医案件处理机制出台

发布时间:2014-09-15 来源:

     5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与武侯区公安分局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联合会签《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就常见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细化规定。据悉,这标志着我省首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关于涉医案件的处置机制正式建立。

      在医院设灵堂堵大门伤害医疗人员要重处

      《办法》对伤害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灵堂、堵塞大门、停放尸体、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暴力恐吓医务人员、“职业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医疗机构聚众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定罪处罚。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检察公安配合办案维护良好就医环境

      《办法》的第十八条规定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包括:(一)重大案件。主要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等暴力性犯罪,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二)疑难案件。主要指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有争议,适用法律有重大分歧,以及在新的条件下发生的新型犯罪等。(三)复杂案件。主要指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虽不是重大、疑难案件,但多人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案件。

      介入方式包括检察院协助确定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提出侦查方案的建议、列席现场勘验、搜查、检查、扣押等活动,参与公安机关对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讨论等。

      华西医院每年报警涉医案200余起

      “武侯区有各类医疗机构800余家,医疗资源占成都市70%以上。”川大华西医院院长李为民介绍,2013年有450万人前来华西医院看病,其中有50%以上是省外患者。据统计,仅华西医院,每年报警的医患纠纷就达200余起。

      2014年,武侯区公安分局率先成立了华西坝派出所,增加华西医院周边警力,提高出警效率,为形成内保加外保的联动机制创造了条件。自今年4月30日华西坝派出所挂牌成立以来,派出所处理的涉医案件有63起,其中警方深入介入的有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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